企业进口货物报关单
货物往来香港,需要向海关申报,鸿泰信物流是专业的中港物流公司,有着十多年的经验,企业从香港进口货物也需要向海关递交报关单:
进口货物报关单(浅蓝色,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一、适用范围: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的进口货物,均适用本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二、栏目填写规范:
1. 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要求基本相同。
2. “贸易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为:“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3. 外商投资企业以“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补偿贸易”或“租赁贸易”等方式进口的货物,应按相应贸易方式填报。
4. “外汇来源”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为“不支付外汇”或“其他”。
保税仓库货物的报关
1.保税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海关入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加盖"保税仓库货物"印章并注明此货系存入某保税仓库,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查验放行后,一份由海关留存,两份随货带交保税仓库。保税仓库经理人应于货物入仓库后即在上述报关单上签收,一份留存,一份交回海关存查。
2.货主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进口货物,应按海关对转关运输货物的规定办理转关运输手续,转关运输应持有"海关转关运输货物准单",货物运抵后再按上述办法办理入库手续。
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
一、适用范围:
在启运地已办理出口海关手续后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监管放行的货物,均适用此单向海关申报。
二、栏目填写规范:
1、申报人:办理出口货物转关申报手续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全称。
2、电话:申报人的联络电话号码。
3、地址及邮政编码:申报人的固定的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
4、发货人:执行货物出口合同的中国境内发货人全称。
5、电话:发货人的联络电话。
6、发货地点及编号:货物的第一起运地,以及按《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填写货物的商品编码。
7、运输工具:载运货物至出境地海关的运输工具名称(汽车的填明车牌号码,铁路运输填明车次)。
8、启运日期:运载货物的运输工具在启运地海关的出发时间。
9、预计运抵口岸日期:按合理的直接路线计算所需的运抵出境口岸的时间。
10、集装箱号:载运货物的集装箱箱体号码。如有多个集装箱的,应逐一填报。
11、规格:集装箱的外形尺寸。如不止一种规格,应分别填明。
12、数量:运载本批货物的集装箱总数。
13、承运单位及司机代号:负责经营货物转关运输的经营单位名称及由海关编给司机的代码。
14、电话:承运单位的联络电话号码。
15、出境口岸:预定的货物经海关放行,出境的最后一个关境口岸的名称。
16、商品编码:按《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的规定填写货物所属的商品编码。
17、件数包装式样:货物的总箱数或件数。包装式样指袋、箱、捆、包、桶等。如有多种包装,要分别填报。
18、货名及规格:货物的中文全称和详细规格。如货物或规格不止一种时,应分别填报。
19、数量:货物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如货物或规格不止一种时,应分别填报。
20、重量:货物的重量。应注明毛重或净重。
21、成交价格:出口合同订明的货物成交价格和价格条款,并应注明币别。
22、承运人签字盖章:经营货物运输的公司在此栏签字盖章。
23、申报人签字盖章:办理出口货物转关申报手续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此栏签字盖章。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一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他们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统称"报关人")都必须在货物进出口时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和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以便海关依据这些单据、证件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确定关税的征、减、免事宜并编制海关统计。
一般进出口货物应向海关递交进口报关单一式四份,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五份,但转口、转关输出的货物应填写六份"出口货物报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