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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物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签发

创建时间:2020-09-21 |浏览量:1481

 中港物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签发

 
中港物流中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签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香港与深圳海关的通关人员会依据通关管理中心的审查提示,核实办理报关单手续,并审核内分进出口单证和原始随附文件。对重点、疑点货物可以提出,在系统中设置查验需求和转查验环节处理。
 
1、企业向海关申报提交书面文件
 
公司收到审单处电子审核完毕回执后,将及时打印书面报关单,两份进口单据(三份加工贸易单),三份出口单(四份加工贸易单),和发票、装箱单、合同、海运提单(车站收据)和各种所需许可证等文件,到现场海关订单窗口办理手续。
 
2、清关、通关顺序
 
海关接受报关企业提交的报关单证。经过审核的非应税和检查(化验)的正常报关单,立即转移到海关放行环节。
 
A.查验是指海关接受报关单位提交的的报关单,并根据经核实的报关单据,通过中港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核查,确定报关单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有关。通过对中港进出口货物的核查。是海关一贯的监管方法。海关检查货物,一般在进出口港口海关监管区域进出口口岸、车站、码头、机场、邮局或其他海关监管场所。
 
B.税费等手续的处理征收税费等各种书面单证手续的办理由口岸海关负责。如打印发送税费凭证;核准核销许可证件、加工贸易手册、减免税证明;办理税款缴库核准手续;检查上述单证的真伪等。海关对已缴纳税费的报关单(凭银行或有关部门加盖收讫章的税费缴纳证回执联)在办理税费核销手续后即刻流转到放行环节。
 
C.在上文三个环节发布电子海关申报数据和书面海关报关单文件批注情况进行复查,一切正常的,办理实物放行手续。更多中港物流知识尽在本站,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