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退运与出口退关货物定义-深圳中港运输
创建时间:2011-12-10 |浏览量:3394
退运进出口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外买方拒收退运或因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出口退关货物是指出口货物办结出口海关手续后,因故未能装上出境运输工具,请求将货物退运出海关监管区不再出口的货物。
退运进口通关手续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供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 报关单,以及保险公司证明,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原出口货物海关已出具出口退税报关半日的,应交回原出口退税报关单或提供主管出口退税的税 务机关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口,经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税款,但原出口时需要征收出口税的,原征出口税款不予退还。
退运出口通关手续
因故退运出口的境外进口货物,原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境,并提供原货物进口时的进口报关单,以及保险公司,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经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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